四川硅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品质阻燃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四川硅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品质阻燃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高品质阻燃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硅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额:2315.2万元(自筹)
建设地点: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泰路1号
建设内容:购置标准厂房2137.56平方米,购置五氧化二锑、改性五氧化二锑水溶液生产设备,建设年产500吨高品质阻燃材料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四川硅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2864734311
通讯地址:成都龙泉经开区南二路309号
邮箱:123109222@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28-84372118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箱:weiw@edri.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公众可自行下载填写后反馈给建设单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团体和其他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公众均在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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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硅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高品质阻燃材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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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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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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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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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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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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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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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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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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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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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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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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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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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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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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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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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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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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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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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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