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400吨弹性环氧密封胶和100吨弹性环氧涂料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吨弹性环氧密封胶和100吨弹性环氧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公司拟投资2400万元,在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泰路1号购买1栋标准厂房(D5-1栋),建设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公司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吨弹性环氧密封胶和100吨弹性环氧涂料生产线。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弹性环氧密封胶和100吨弹性环氧涂料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公司;
建设地点: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泰路1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400吨弹性环氧密封胶和100吨弹性环氧涂料生产线以及附属产品线。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眉山市2018年环境质量报告,2018年度眉山市的细颗粒物存在不达标的情况,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为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眉山市组织编制了《眉山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拟采取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工业源污染防治等一系列措施,确保眉山市到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将明显改善,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补充监测期间,监测期间,TVOC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的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眉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20年2月眉山地表水水质月报》的水环境状况信息,体泉河口整体水质优,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监测点位中厂区西侧上游、厂区西南侧的因水岩交互作用铁和锰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表明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4)声环境质量
监测期间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在万象创新产业园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废气
称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反应釜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中废包装袋,通过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化学品桶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
5、环境影响分析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间接冷却循环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进入万象创新科技园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对地下水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分区防渗、源头控制等措施后,可防止地下水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对声环境的影响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重点为物料泄漏导致的环境污染。在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建立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跟踪、修订。企业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项目生产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情见 附件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情见附件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东晨防水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41278653
联系地址: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区金泰路1号
邮箱:81832738@qq.com
附件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UrrSQZqzuR62FtuA7PSQ 提取码:xumf
附件2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oxRwkLsaXzJpOl-9bPLtg 提取码:vid5